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會議和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市委決策部署和市國資委相關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集團資產管理風險防范意識,提高風險防控能力,健全資產交易安全保障體系,8月23日下午,集團組織開展 “國有企業資產風險防范”法務培訓,集團本部及下屬各單位相關人員參加培訓。
本次培訓由浙江銀湖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曉青主講,結合《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國資委、財政部[2016]第32號令),圍繞國有企業資產交易中的法律風險及防范措施進行講解,并結合集團業務開展情況,運用“法規+案例”的形式,重點解讀了“32號令”出臺背景下的國資交易法律風險點。 下一步,集團將按照“七五”普法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結合實際業務需求,開展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宣傳,使員工熟悉并掌握相關的法律、法規,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辦事的濃厚氛圍。